*******年光谱仪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年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T***ZB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4月***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铂励酒店郑州东站店3楼6号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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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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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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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 |
公示期:***年4月***日-***年4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转***
异议接收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