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黑塔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泗县黑塔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项目编号:EP-SXGC**** )澄清公告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一总则(二)投标单位条件②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条款中要求配备监理员。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6月***日发布的建市函[***]***号文件要求:“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监理员、见证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标准规定。 问: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在投标阶段,其他监理人员(监理员、见证员)配备不作要求,承诺中标后按相关标准规定配备齐全。
回复一:招标文件第***页“②、表中的“总监”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省工程建设监理师人员;“监理员”应是取得省监理员资格证书人员。”修改为“②、表中的“总监”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省工程建设监理师人员;“监理员”须符合住建部门及宿州市相关标准规定(投标文件中可以自行决定提供相关证书或对监理员人数做出承诺)”。
招标文件第***页“②、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修改为“②、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复印件 ”。
招标文件第***页
修改为:
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影响其投标文件编制且因此导致其编制时间不足的,应于***年4月***日***时***分前,将说明联系函盖章发至邮箱:****。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则视为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编制,后期不得就此提出异议。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朱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悦府5#楼***-***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
0天0小时2分
0天0小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