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1、食堂用餐人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食堂:约***-***人;服务业大厦食堂约***-***人; 2、食材不竞争,由中标单位负责供应食材,毛菜价格不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集市零售价格,并保证食材质量; 3、用餐时间:早餐7:***时-8:***时;中餐***:***时-***:***时; 4、具体食谱: 早餐:主食2种,粥2种,鸡蛋,咸菜1种,拌菜1种,炒菜2种; 午餐:面食2种,米饭2种,凉菜2种,热菜4种(2荤2素),汤1种,粗粮1种;水果、酸奶; 注:食谱要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4.1 负一层食堂、服务业大厦食堂目前执行的一周食谱(仅供参考)
4.2 二楼食堂目前执行的一周食谱(仅供参考)
5、食堂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人员:2名 (2)厨师长:2名(具有厨师职业技能证书) (3)厨师:7名 (4)切配:4名 (5)面案组长:1名(具有面点师职业技能证书) (6)面案:7名 (7)凉菜师:3名 (8)服务人员:***名 (9)洗消工:6名 (***)零活:5名 以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餐饮业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并将健康证在食堂进行公示。 6、由中央厨房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食堂和服务业大厦食堂提供半成品的菜品,然后由所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现场二次加工。 7、服务业大厦食堂如遇管理单位变更,合同终止。 8、投标单位需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 9、中标单位需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负责免费给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食堂和服务业大厦食堂提供所需的厨房用具,厨房所有设备、灶具均为电加热,详细清单见列表(附表负一层、附表二层、附表服务业大厦); ***、中标人必须独立经营,不得转租和承包给第三方,同时要严格遵守食堂的人事、财务、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的要求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条例,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在配送过程中),同时在用工上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要求,出现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经营过程不允许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则解除合同,且赔偿招标人半年服务费用的损失。 ***、厨房用具清单: 负一层 厨房用具清单
二层 厨房用具清单
服务业大厦 厨房用具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chenyufei@****,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2.自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T3办公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henyufei@****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账号: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年04月15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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