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联系方式:kmshbjspc@****.com
电话/传真:**** ****
通信地址:****
邮 编:***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 时间 |
1 | 《****移动探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穗丰食品厂A幢3楼 | **** | **** | ***年4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