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年市区快速路管养项目(一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年市区快速路管养项目(一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绍兴****在市区快速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了BIM大数据平台管理、智能交通ITS、基础设施结构智能监测、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亮化及智慧照明等五大智慧系统,形成了“智慧快速路大脑”信息化管理平台,目前仅绍兴****的“智慧快速路大脑”信息化管理平台唯一与市公安交警、市综合执法、市交通运输等部门业务平台对接,数据互通、流转闭环,实现了市区快速路一个系统平台、一套标准体系,大大提升了我市快速路的管理效能,在执行方式和运行模式上存在不可替代的唯一性,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绍兴**** 地址:**** 三、公示期限****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章鹏涛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资料.pdf (***.9 KB)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