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MB********5-*******(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
供应商地址:****-***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1:为采购人市局机关食堂、第一稽查局食堂提供日常食堂食材(含米面粮油类、肉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等)的采购和配送服务
折扣率(%):***.***
供应商名称:望家欢(十堰)****
供应商地址:****-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2:为采购人第一税务分局食堂、第二税务分局食堂、第二稽查局食堂提供日常食堂食材(含米面粮油类、肉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等)的采购和配送服务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湖**** | 包1:为采购人市局机关食堂、第一稽查局食堂提供日常食堂食材(含米面粮油类、肉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等)的采购和配送服务 |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2 | 望家欢(十堰)**** | 包2:为采购人第一税务分局食堂、第二税务分局食堂、第二稽查局食堂提供日常食堂食材(含米面粮油类、肉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等)的采购和配送服务。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海波(组长)、杜晓轩、王朝华、王自洪、王昌新(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及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标准的***%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共分为两个采购包,包1中标人为湖****,评审得分***.***;包2中标人为望家欢(十堰)****,评审得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C***幢1-***-3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