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报送****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
邮 箱: sqgxhp @***.com
项目名称 | 超细镍粉扩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山路***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纳米硅粉项目已建成的1#车间、2#车间空余部分,引进智能桶杆系统、控制柜、离心机等关键设备,扩建超细镍粉生产线及精细化分级生产线,预计可形成年产***吨超细镍粉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超细镍粉生产线废气:由设备自带的***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m(3#)排气筒。精细化分级生产线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乙醇储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新建的1套“生物滤池+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尾气通过***m高(4#)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相关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相关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设有两个一级沉淀池(1#一级沉淀池2.5m×1.0m×1.3m,2#一级沉淀池3.3m×1.0m×1.0m)和1个二级沉淀池(6m×2.8m×1m),用于处理纳米硅粉项目的设备冲洗水和地面冲洗水,上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厂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内含1套含镍废水预处理设施用于处理设备、地面冲洗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等,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接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含镍废水预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为***t/d(运行时间为8h/d)。综合污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MBR+RO”,处理能力为***t/d。处理后尾水部分回用至地面冲洗用水,剩余部分回用至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用水,仅有RO系统排放的浓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宿豫城东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RO系统排放的浓水一并接入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接管执行宿豫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1中C标准。 本项目设备、地面冲洗水经新建的含镍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标准后进入中水回用水池用作地面冲洗水及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回用水中镍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控制。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加料机、真空泵、包装机等生产和动力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dB(A),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金属粉末、废空气过滤棉、废生物滤池填料、废旧电池、废滤芯和RO膜、沉淀池污泥、生化污泥、废布袋、废坩埚、废外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和废油桶等。 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金属粉末由生产厂家回收;废生物滤池填料、废坩埚、废外包装材料、废空气过滤棉、生化污泥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布袋、沉淀池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废滤芯和RO膜、废包装材料、废旧电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防控,分区防渗。项目污水处理站、1#车间、2#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危废暂存库、乙醇储罐(气站)、应急事故池等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7cm/s,或参照GB***执行。废气处理设施区域、供电区域、循环冷却水站、一般固废仓库、消防水池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7cm/s,或参照GB***执行。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