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年4月8日至***日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kmshbjspc@****.com
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年4月8日至***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小江流域高山峡谷区(东川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8-2号 | ***年4月8日 |
2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昆明向日葵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6-7号 | ***年4月9日 |
3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号 | ***年4月9日 |
4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茶高山连接绕城高速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号 | ***年4月9日 |
5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铜(昆明)****碲铜合金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9号 | ***年4月9日 |
6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云南云测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号 | ***年4月***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