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配套辅助产品生产项目的审批公告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农业配套辅助产品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传真:****通讯地址:****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室邮编:***传真:通讯地址:****:项目名称环评批复文号环评审批时间建设地点批复文件农业配套辅助产品生产项目海环秀审〔***〕3号****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丰村委会海口市海榆西线***公里处华煌科技工业城园区内(距G***国道东南侧约***m处)海环秀审〔***〕3号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