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李明珠苑营销定制家居采购项目澄清公告2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1、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体系认证”评分因素修改为,更正为:
| 体系认证(9分) | 供应商或供应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本项最高得9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4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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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