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村民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秉持政府指导,以村(社区)为主,群众参与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弋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村民住宅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号)等相关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就《弋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村民住宅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在社会稳定方面的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征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名称:《弋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村民住宅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
2.决策主体: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政府;
3.评估主体:芜湖市弋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4.决策内容:《弋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村民住宅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共八章二十九条,分为:总则;搬迁管理;搬迁补偿安置方式;奖励办法;争议的解决;搬迁房屋属性认定;搬迁房屋登记、测量、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的有关规定;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征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弋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村民住宅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关行业的影响;《指导意见》实施可能给公众带来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公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各主体的权责是否明确;公众对《指导意见》的意见与建议等。
三、公示期限与反馈方式
公示周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年4月8日至***年4月***日);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电子问卷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附:《弋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村民住宅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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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