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石板镇、贵筑街道、清溪街道***年度土地开发项目(一期)施工
中标结果第1次变更公告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贵****(代理机构)的 花溪区石板镇、贵筑街道、清溪街道***年度土地开发项目(一期)施工 评标已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已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因原中****放弃中标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按序确定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故顺延排名第二的中标****为中标人,将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
中标工期:***天(日历天)
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