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告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XXZ***-NK-C***
项目名称:广告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康采购***F*** | 广告服务 | 广告宣传服务 | 1 | 项 | ****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 至 **** ***:***
地点:****(网址:https://****/)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
****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开启地址:****)
****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开启地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决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作量,在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对应费用,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也不得将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8.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9.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第四小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