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
二、项目名称:卢龙县***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 |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印庄乡政惠街与印八路交叉口 | ****MA***CB***Q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施工工期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 | 卢龙县***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建设信息化监管试点1项,维修井房5座,维修机井***眼,维修管网***m,更换潜水泵***台套,更换变频设备3台套,更换水表***块,物资储备PE管道***m、潜水泵***台套、变频设备9台套、机井扬水管 | 王开 | 冀2****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静、滕立辉、刘顺成、付宜超、王丽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卢龙县水务局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1号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