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自然资告【***】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上午***时***分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 (万元) |
受让人 |
|
****号 |
环江县金环大道与鑫江路交叉处东北角 |
***平方米(折合***.2亩)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 |
***年 |
*** |
**** |
|
规划设计条件 |
1.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 2.容积率:1.0≤容积率≤1.8(按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 娱乐用地***%、计容) 3.建筑密度:≤***% 4.绿地率:≥***%(含生态停车位及符合要求的水系绿化) 5.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米,竖向界限正向标高以:“场地标高+***米”为上限,负向标高以最终审批总平面标高为准,室外地坪标高参照用地周边城市道路规划标高及现状地坪标高进行设计,原则应以周边最近市政道路最低点竖向标高+0.3米为参考值,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国家高程基准 6.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环自然规划条件〔***〕***号)执行。 |
二、公示期:***年4月***日至***年4月***日止。
三、签订出让合同:成交地块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请于***年4月***日之前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韦成汉)
2****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号
联系电话∶****(龙经理)??主办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年4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