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硅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硅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号***单元、***单元
建设过程:
***年***月,公司委****编制完成****硅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1月***日,项目环评通过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审批;
***年1月,项目开工建设;***年3月6日,公司登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C***W;项目于***年3月进行调试。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基本情况:
****成立于***年2月***日。公司将产能全部迁至厦门市翔安区舫山西路***-***号***单元、***单元的厂房,投资建****硅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项目租赁建筑面积***.***m2,环评设计规模为年产医用急救呼吸面罩及球***万PCS、日用面罩***万PCS、单向硅胶阀片***万PCS、按键***万PCS、密封圈***万PCS。预计职工***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两班倒,每班工作***h。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年3月9日,开****硅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年3月9日,根据验收相关要求、环评报告及批文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于***年3月***日、***日对排污情况(废气、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
***年3月9日~***年4月***日,****硅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完成,并提交验收专家组审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4月***日-***年5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面谈、电话、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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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地址:****(翔安)产业区舫山西路***-***号***单元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