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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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 | 1(项) | **** |
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下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日历天
1、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亦包含建设工程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本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定额参照***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文件等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5、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8、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大写:柒拾肆万捌仟肆佰贰拾捌元零捌分),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处理。
9、安全文明施工费:
9.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大写:壹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捌角肆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年***月双桥经开区人工信息价计算;材料价格参照***年2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城区(重庆)材料价格并结合当地近期市场价格进行调整,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投用后,承包人应先行开具合格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工程经甲方组织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处理完缺陷后无息返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抵扣。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效发票,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采购文件发售期:***年4月***日至***年4月***日***:***(工作时间)。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