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珠海斗门培雅口腔诊所申请的事项,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珠海斗门培雅口腔诊所
二、原主要负责人:姜琦
三、变更后主要负责人:于潜
受理部门: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电话:****-****
来信请寄: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号
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年4月***日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6年04月15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关于珠海斗门培雅口腔诊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珠海斗门培雅口腔诊所申请的事项,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珠海斗门培雅口腔诊所
二、原主要负责人:姜琦
三、变更后主要负责人:于潜
受理部门: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电话:****-****
来信请寄: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号
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