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玉溪市儿童医院***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儿童医院 |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 莫鸿辽、魏向琳、宋蕾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儿童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与西横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市红塔山水小学对面)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ZC***-G1-***-HC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YXZC***-G1-***-HCZB-***:玉溪市儿童医院***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包设备技术要求中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技术参数更正前内容:“★5. 2张台车,2套输液信息采集系统共配置注射泵≥3个,输液泵≥5个。”更正后内容:“★5. 2张台车,2套输液信息采集系统共配置注射泵≥5个,输液泵≥3个。” 2、更正事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前内容:***年4月***日***:***更正后内容:***年5月7日***:***(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之处,均应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更正公告中的所有事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潜在投标人具备同等约束效力。 如因未及时参阅本次公告内容而未能对已发出的更正事项或其附件文件加以相应更新的,或因未遵从本更正公告有关事项而导致任一结果情形的产生,将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儿童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玉溪市红塔山水小学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