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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街道电动巡逻车保险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年04月15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洛龙街道电动巡逻车保险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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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洛龙街道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购买电动巡逻车保险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洛龙街道电动巡逻车购买保险项目(目录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目录代码:C****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洛龙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为保障驾乘人员安全,需为街道3辆电动巡逻车(品牌:新马电动)购买车辆保险。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

(二)资金来源:街道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电动巡逻车保险购买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街道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街道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街道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年4月***日到4月***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4月***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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