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年4月***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永登县红城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 永登县红城镇 | 永登县红城中心卫生院 | ****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0m2,其中新建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m2,设置床位***张。提升改造门诊综合楼1栋,总改造面积***m2,配套建设电梯3部,建设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购置相关医疗设备。项目总投资****。 |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气:(1)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全封闭地埋式,同时定期投加除臭剂。(2)病房等设置通风设施,定期消毒,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和***消毒液。 废水: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红城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家属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与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红城镇污水处理站。 固体废物:(1)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至暂存于卫生院已有医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3)废水处理污泥、栅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脱水消毒后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卫生院管理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