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 | **** |
货物名称 | 工业碳酸氢钠 |
招标编号 | JCH******* |
开标日期 | ***年4月***日 |
预中标单位 | ****单位为第一预中标单位 ****单位为第二预中标单位 |
招标投标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及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 |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 |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胡永凯 **** |
代理机构邮箱 | **** |
公示日期 | ***年4月***日 |
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碳酸氢钠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正文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4月15日发布中标公告: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碳酸氢钠评标结果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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