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马政储出***-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花山区秀山湖东单元韶山路与望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资格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控股方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市场监****章程以备核查)。 3.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号汇通大厦***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号汇通大厦***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号汇通大厦***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其他建设要求: (1)在地块西侧沿韶山路按照不低于****/㎡标准代建约***㎡绿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见出让文件),方案报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后实施,建成并经验收后无偿移交至花山区政府。 (2)地块所需配套社区用房、养老设施、托育、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在周边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集中设置,本地块无需配建;地块所需配套体育设施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建;在地块相对居中位置配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且不低于人均0.6㎡,可结合地块形状按不少于***㎡分开设置。 (3)该地块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4)该地块为净地,出让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的,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