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局受理了内蒙古****天然肠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土贵乌拉镇达尔登大道西乌****厂区内 | 内蒙古**** | **** | ***年4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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