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将于***年4月***日8:***时至***年6月***日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网址:https://****/)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陇西县巩昌镇西城国际住宅小区(一期)三号楼一层1-6号营业用房。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增价幅度:****。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年4月***日至***年6月***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夏法官)。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单位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有优先购买权者,请于***年4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变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年7月5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陇西县支行,账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以便变卖平台有充足时间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看房、咨询联系电话:**** 夏法官
监督电话: ****-**** 陇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 网址:https://****/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陇西县人民法院 二0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陇西县巩昌镇西城国际住宅小区(一期)三号楼一层1-6号营业用房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陇房权证巩字第***号 | |
拍品所有人 | 陇**** | |
拍品现状 | 用途及性质 | 营业 |
产权证 | 陇房权证巩字第***号 | |
租赁情况 | 部分租赁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陇西县巩昌镇西城国际住宅小区(一期)三号楼一层1-6号营业用房。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税费。 3.证号:陇房权证巩字第***号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夏法官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