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年3月,受****委托,****承担了“八****滴灌带、地膜、水带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hbcyxh/xxgk/***/hjyxpjgzcygs/***/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邮箱:****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地址:****-3层JZ区***号
邮编:***
邮箱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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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