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石窝镇高庄村共同现代化产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
项目名称:大石窝镇高庄村共同现代化产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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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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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石窝镇高庄村共同现代化产业项目 |
***.*** |
1 |
完成大石窝镇高庄村共同现代化产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在本项目确定中标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4)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
9)如政府采购领域最新政策要求适用本项目的,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号、意向公开时间:****)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提出质疑(质疑接收地址:****:****),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