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审计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为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国资委”)拟公开选聘2家第三方机构,对***家县属国有企业(含各级子企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审计项目
(二)审计基准日:****
(三)本次选聘分为两个独立包件(A包、B包),详见附件。
说明:同一竞聘机构可同时对一个或两个包进行报价,但不得同时中选两个包(即“兼投不兼中”),中选顺序按A包、B包依次确定,若同一机构在A包中选,则自动失去B包的中选资格。
(四)预算控制价:****/包,超出预算价无效。
二、审计内容及成果要求:
中标机构须出具以下三类报告:
(一)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合并及单体);
(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三)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三、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职业要求和与会计、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信誉,近三年内(***年-***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熟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及国企监管政策,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审计经验者优先考虑;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从事审计工作连续5年以上,需提供社保证明及胜任能力说明材料。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按顺序装订)
1.报价单(按所投包号分别密封、分别装订);
2.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同时投两个包,可只提供一套,但需在每份材料中说明并附注);
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及社保证明;
4.针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含时间计划、人员分工、质量内控措施、胜任能力);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时间及地址
请各意向单位于***年4月***日***时***分前将以上材料密封邮寄至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祥路***号财政局4楼国资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其他
(一)中标机构须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有资产监管要求,保证审计质量,不得随意简化程序、回避问题或出具虚假报告。
(二)审计人员对知悉的被审计企业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
(三)审计双方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县国资委对本次选聘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