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玉屏街道水尧村卯文化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波县玉屏街道水尧村卯文化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荔波县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以项目文号玉办复[***]***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水尧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荔波至河池高速公路项目补偿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水尧村。
2.2 建设规模: 1.新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化粪池4立方米;公厕安装工程1处(电气、给排水、厕所配套设施等)。2.新建舞台建筑面积***.6平方米(含装饰装修);3.新建双层六角亭2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其中:(1)六角亭1(新建基础)***.5平方米;(2)六角亭1(原始基础)***.5平方米;4.新建风雨长廊4座,每座建筑面积***.5平方米(含装饰装修)。5.新建卯字塔1座,占地面积***平方米;6.停车场及广场硬化***平方米,其中:(1)“井”字植草砖***平方米;(2)“8”字植草砖***平方米;(3)植草砖(格)内植草***平方米。7.改建现状步道***平方米(鹅卵石步道);8.新建观光步道***平方米(鹅卵石步道);土方开挖***.8立方米;石方开挖7.2立方米。9.新建休闲步道***平方米(鹅卵石步道);土方开挖***.8立方米;石方开挖7.2立方米。***.绿化工程(养护期一年),其中(1)栽植柏树***株;(2)栽植桂花树***株。项目总投资:****。
2.3 合同估算价:****.****
2.4 计划工期:***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时***分至*******时***分,在****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拒接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水尧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 | 地址: | ****-4室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