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局对麦格纳动力驱动系统(芜湖)有限公司三合一汽车动力总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按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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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承诺书链接:承诺制材料.pdf
环评链接:麦格纳动力驱动系统(芜湖)有限公司三合一汽车动力总成项目(公示版).pdf
批文链接:***-(承)-关于麦格纳动力驱动系统(芜湖)有限公司三合一汽车动力总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