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懋达(泉州)****年产运动鞋***万双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懋达(泉州)****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年产运动鞋***万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懋达(泉州)****
联系人:****
地址:****
三、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懋达(泉州)****年产运动鞋***万双改扩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岸兜村建兴路3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所在地环境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情况下,环境影响可接受,从环保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懋达(泉州)****年产运动鞋***万双改扩建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懋达(泉州)****年产运动鞋***万双改扩建项目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