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运输承包服务项目(***-***年)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N****)
一、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年***月*******(国e招标采购平台)“****”、“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平台上发布。
现对原公告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1、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由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含省、市、县际包车客运或班车客运)。
(3)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修改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含市际(或以上)包车客运或班车客运)。
(3)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起,至*******:***止” 修改为“*******:***起,至*******:***止”。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楼(邮编:***)
电邮:****;
联系人:****(****)、龙宇亨(****)、赵令喜(****)
(2)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