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幼儿师范学校等七所学校校企联合服务中心项目经营权出让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幼儿师范学校等七所学校校企联合服务中心项目经营权出让已由批准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以文件名称(文号):〔***〕9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自筹,招标人为贵阳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由贵阳市教育局实施,采用招标方式出让贵阳市七所公办寄宿制学校、大专院校***年的校园超市经营权,受让方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取七所院校***年的校园超市经营权,在政府统一规划设计框架下运营,运营期满后,受让方应确保出让资产经营权权属清晰、无抵押登记、诉讼查封等权利瑕疵,并将项目范围内原有资产及受让方投资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附着物、构筑物等无偿移交出让方或政府;受让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且可拆除的设施设备、物品等由其在运营期满后自行清场带离,逾期未带离的,视为自愿放弃所有权,由出让方或政府无偿收回并自行处置,受让方不得主张任何补偿或返还。
项目总投资(万元):***.***
服务期限(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三表一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由基本开户(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依法免税及无需缴纳社保的投标单位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单位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本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若存在上述失信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编标工具咨询电话:****-****,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TPBidder/memberLoginForZCZB)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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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贵阳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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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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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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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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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贵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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