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4月***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文件名称: 关****有机营养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牡环建审〔***〕***号 发文时间:***年4月***日 二、审批决定全文:见附件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邮 编:***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撰稿:吕淞乐
校对:吕淞乐
一审:慕妍
二审:卜岚
三审:沈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