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水泥房屋预购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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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水泥房屋预购件项目 | 丰南区黄各庄惠达工业区、黄各庄三村原唐爽路南侧 | **** | **** | 项目租赁厂房,利用商品混凝土,购置钢筋切断机、调直机、弯箍机、电蒸汽发生器等生产设备,经浇筑、蒸养等生产水泥房屋预购件。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水泥房屋预购件***万吨。 | 1、废气。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项目不设食堂和洗浴设施,生活用水主要为盥洗用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成型后养护用水,水分全部蒸发,软水制备产生浓盐水,用于厂区绿化或泼洒抑尘,以上废水均不外排。 3、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标准。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