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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年04月13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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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盘锦市****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为采购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调料、水果、鱼、肉、蛋、奶、海产品、豆制品、干货干果、饮品冲剂等主、副食材和相关配送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与本项目食材相关的类别)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盘锦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
地址: ****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pjslx****@***.com
开户行:****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盘锦市****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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