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受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拟对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北区8#、9#教学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4月***日上午***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函原件并签名,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评审专家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附件:预公示文件(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北区8#、9#教学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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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附件信息:
招标正文: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北区8#、9#教学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送财评稿件) ***.***.pdf(1.4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