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 | 北京市房山区广阳中路1号院一区甲7号1层***-A***(集群注册) | ****MA7JQ***C***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 | 秦皇岛市***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 秦皇岛市***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 合格 | 1年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妹(采购人代表)、吕晓昶、张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水务局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