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址:****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为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智慧化改造实现接种线上预约、智能叫号、电子核签、自动留观提醒等功能。本次建设需与原系统深度兼容,保证历史接种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避免数据断层或迁移风险,必须保障数据与业务一致性、满足公共卫生合规强制要求。
五、预算金额:****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本院现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由沈苏科技(苏州)****承建,本次建设需与原系统深度兼容,保证历史接种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避免数据断层或迁移风险,必须保障数据与业务一致性、满足公共卫生合规强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我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本服务唯一供应商为:沈苏科技(苏州)****
3、综上所述,本服务从技术性具有唯一性,本次建设需与原系统深度兼容,保证历史接种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避免数据断层或迁移风险,必须保障数据与业务一致性,只有沈苏科技(苏州)****能提供该服务。故本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就项目的唯一性进行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方式之规定。因此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共1个包,拟从沈苏科技(苏州)****采购本服务。
现将本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年4月***日起至***年4月***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证明文件)递交至****(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
七、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王洪岗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徐洁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工程师 |
刘衍民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沈苏科技(苏州)****
地址:****-***、***-***
九、公示期限:***年4月***日起至***年4月***日
发布日期:***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