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及配套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
招标澄清与答疑
****建筑及配套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 )已于***年3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沙银行官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年4月***日。本次招标澄清与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原招标文件(P4)“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特定资格条件的备注:“以上特定资格条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核验,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现修改为:以上特定资格条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已实行电子证书的可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外聘人员的执业资质可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疑问1:招标文件第一章3.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湖南省外入湘企业需提供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团队中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人,并指定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以内装修类施工项目监理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以内,提供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资料)等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另须5名专业人员具备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各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上述人员中须指定3人为专职审图人员(可外聘),其中1人为建筑专业,1人为结构专业,另1人为电气专业,同时,建筑专业审图人员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质,结构专业审图人员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为外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上述其他材料和聘用证明材料);
注:以上特定资格条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疑问说明:由于外聘人员的执业资质均留存在其工作单位,是否可用复印件或扫描件?请求澄清。
答复1:外聘人员的执业资质不强制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可提供原件扫描件。
疑问2:招标公告第 3.2 条特定资格要求中,“另须5 名专业人员具备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各专业人员不少于 1 名,上述人员中须指定3 人为专职审图人员(可外聘)”, 请问其他暖通和排水专业是否可外聘?
答复2:仅3名专职审图人员可外聘。
疑问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评分标准: “2、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成本进行评审比较,以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对低于成本竞标的投标人予以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经评审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
②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企业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
文件要求如有单位报价低于所有单位平均价的 ***%需进行说明和提交证明材料,请明确“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
答复3:“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的成本构成明细(如人工工资(福利)标准、材料采购途径及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方案)、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合理的利润空间、企业财务报表等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
疑问4:投标文件副本是否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答复4:可以。
疑问5:第一章招标公告“注:以上特定资格条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核验,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请问已实行电子证书的(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企业资质证书等)是否提供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即可?
答复5:可以。
疑问6:商务部分(人员实力)“投标人拟派的5名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 每项资质仅算一人,每人仅算一项资质,每人最多计2分,此项最多 计9分。”请问这“5名专业人员”是指资格条件中要求的那5人,还是可以在其基础上另加人员来获取注册资质加分?
答复6:此处“投标人拟派的5名专业人员......”是指特定资格条件中要求的5名专业人员。
本次招标澄清与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与答疑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与答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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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