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海)土告字〔***〕***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幅)宗海(地)域的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宗海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 积(㎡) | 用海方式 | 土地用途 | 用海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海域使用权出让年限(年)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GB***W*** | A-1-1宗海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湾大道与盛塘路交汇东北角 | *** | 建设填海造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其他工业用海 | 建筑系数≥***%;建筑密度≤***% | 1.5-2.0 | ≤***% | *** | 填海竣工验收后海域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 ****(其中海域使用金****) | *** |
1.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临自规条〔***〕***号。 2.准入产业:***.金属制品业(除属于三类工业项目外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临海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海域)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得入选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临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方可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公证处办理《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
竞得入选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临海企业须在1个****,并签订《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四、本次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4月***日至***年5月6日
(二)报名时间:***年4月***日9:***至***年5月6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5月6日***:***)
(三)拍卖时间:***年5月7日***:***。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按成交价款的***%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定金。
竞得人须于***年6月5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余额。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www.****)上公布。
(二)咨询电话:
****.实地踏勘联系人:****(电话:****-****)
规划联系人:****(电话:****-****)
2.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8:***-***:***,***:***-***:***
特此公告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