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农商银行营业部装修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阜阳颍东农商银行营业部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AHZJ-*******)作如下澄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9条款“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现更正为“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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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