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母街道祥乐村过朝组地质灾害极高风险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点场平及附属工程更正公告
来源: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日期:****文章字号:大中小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PD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王母街道祥乐村过朝组地质灾害极高风险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点场平及附属工程 | ||||||||||||||||||||||||||
| 项目序列号:ZFCG*******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
| 更正内容: |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之后再行协商合同签订事宜 | 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 2 | 中标服务费 | 中标服务费按包干价壹万元整计取,待评审结果公示后,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 中标服务费按包干价壹万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更正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中标后的缴纳时限进行更正,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改变。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望谟县人民政府王母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贵州****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