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海林市柴河镇小龙虾育苗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海林市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年4月***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撰稿:吕淞乐
校对:吕淞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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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卜岚
三审:沈奇
相关附件:海林市柴河镇小龙虾育苗项目.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