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新能源汽车部件及铝卷开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地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购买****地块,地块内现有1栋宿舍楼及1栋食堂,宿舍楼为6F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m2;办公楼为2F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m2。本项目对其保留使用,仅对内部重新装修,不涉及外部改造。拟新建3栋生产厂房及配套建筑,项目建成后,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厂区内新建新能源汽车部件及铝卷开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开平铝卷***万平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万平方的生产能力。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为C***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年用溶剂型涂料***万吨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简化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报告书已按照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以北、银雀路以西,项目选址符合《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年)》要求。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允许类。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含调漆、流平及固化)废气、涂胶废气、喷塑粉尘、喷塑烘干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设置有***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措施 | 排放标准 | |
DA*** | 打磨焊接废气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水璇塔 | 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二甲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6-***)表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DA*** | 喷漆废气(含调漆、喷漆、流平、固化工序)、涂胶废气、喷塑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工序 | NOx | 低氮燃烧技术 | |
颗粒物 |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喷漆房内设置水帘,喷漆废气先经水帘吸收除漆雾后,与涂胶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m高排气筒排放 | |||
非甲烷总烃 | ||||
二甲苯 | ||||
乙酸丁酯 | ||||
SO2 | ||||
DA*** | 水份烘干天然气燃烧机 | NOx | 低氮燃烧技术+1根***m高排气筒排放。 | |
颗粒物 | ||||
SO2 | ||||
DA*** | 喷塑粉尘 | 颗粒物 | 负压收集+旋风+滤芯除尘器+***m排气筒排放。 |
2.废水: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法+二沉池”),处理达标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城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淠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及东城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噪声:通过设备安装消声器、加装防震垫片、进出口加装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建立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明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
6.环境风险:项目拟设1处事故池,规模为***m3,高程较生产区低,厂区事故废水能够通过导流渠自流进入,配套切换阀,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
7.总量指标:本项目废气申请的总量指标颗粒物:0.***t/a,VOCs:3.1t/a、SO2:0.1t/a、NOX:0.***t/a;市局对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已核定。
三、环评总体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时”,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