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批文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批文下载地址 |
****鑫栐玖泡棉生产项目 | 福建莆田荔城区 | 莆田市生态环境****鑫栐玖泡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莆环审〔***〕6号 | ***年4月 ***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年4月***日至***年4月***日(7天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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