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信息公示制度,采矿权人应当在每年将年度治理计划书(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现将我县矿山企业年度治理计划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河落堡矿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年度治理计划.pdf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杨树沟矿区II区铁矿***年度治理计划.pdf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4月13日发布拟建项目:宁城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 矿山地质环境年度治理计划公示(第二批)。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信息公示制度,采矿权人应当在每年将年度治理计划书(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现将我县矿山企业年度治理计划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河落堡矿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年度治理计划.pdf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杨树沟矿区II区铁矿***年度治理计划.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