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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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红安县百万羽蛋鸡智慧养殖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选址于湖北省红安县永佳河镇椿树店村,占地面积***亩,主要建设内容:青年鸡鸡舍3栋、蛋鸡鸡舍8栋、有机肥生产厂房1栋、蛋库1栋及综合楼1栋,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存栏青年鸡***万羽、蛋鸡***万羽的养殖能力。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鸡舍采取优选饲料、干清粪工艺、鸡粪日产日清、加强通风并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青年鸡鸡舍鸡粪采用专用运输车密闭清运至有机肥生产设施,加强出粪口处除臭剂喷洒,蛋鸡鸡舍鸡粪通过密闭传输皮带输送至有机肥生产设施。有机肥生产设施恶臭气体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DA***)排放,DA***中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相应油烟排放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7中限值要求,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防止雨水进入粪污收集系统。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鸡舍冲洗废水、生物除臭系统废水一起进入水解酸化池预处理,再入污水储存池进一步贮存沤肥,最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等应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和防溢流措施,防止畜禽粪污污染地下水,并确保总有效容积。禁止设置污水排放口。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确保养殖场边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区分区防渗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其他区域分区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因跑、冒、滴、漏产生废水、废液;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监控手段,及时检查及维护各类地下式、半地下式液池的防渗系统以及各类事故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各类废水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
(六)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严格控制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中的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备案。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识牌。该项目区域不设置废水排污口。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按国家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八)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三、该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了以养殖区为界*******应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规划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点。
五、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八、请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年3月***日
抄送: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中测国评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