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年4月***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个。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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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大庆市红岗区汉宏罐车清洗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杏树岗村西过4支路南***米处 | **** | **** | ***-4-*** |
2 | 大庆市红岗区洁捷油罐车清洗项目 | 大庆市红岗区萨大北路东侧约***米、南二路北约***米处 | 大庆**** | **** | ***-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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