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医药中间体及含氟医用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及含氟医用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4月***日-***年5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